亩捐
mǔ juān
ㄇㄨˇ ㄐㄩㄢ
时代词语
词语解释
亩捐
指旧时豪绅政权除抽收原有田赋外另行苛剥农民的田亩捐。
引证解释
指旧时豪绅政权除抽收原有田赋外另行苛剥农民的田亩捐。
引毛泽东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都’管辖的人口有一万至五六万之多有独立的武装如团防局有独立的财政征收权如亩捐等。”
网络解释
亩捐
亩捐是清后期的一种附加税主要行于江苏、安徽等省。清咸丰三年 (公元1853年) 副都御史雷以减在江北里下河开办亩捐以济军饷。1854年推行到扬州、通州两府各州县。当时江北亩捐以“地田肥瘠业田多寡” 的标准按地丁银数分别抽捐,大致每亩自20文至80文不等。其后江南各州县也举办一般用作本地团练经费。安徽举办亩捐是因“各州县支应县差,款项无出”。 有的每亩捐钱400文有的每亩捐谷斗。此外,在湖南平江等县有按粮捐军费的也类似亩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