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
bān bù
ㄅㄢ ㄅㄨˋ
时代词语
词语解释
颁布
公布法令、条例等。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英issue; promulgate;
引证解释
亦作“颁佈”。谓公布、颁发法令、条例等。见“颁布”。
引宋•曾巩 《谢元丰三年历日表》:“窃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时;明天道者在於治历。爰从颁布,俾一奉承。”
《水浒传》第七一回:“宋江 当日大设筵席亲捧兵符印信颁布号令。”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五:“《组织条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
丁玲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了便参加了土地会议。”
国语辞典
颁布
政府或高级行政主管机关将某项政令布告大众。
近颁发 发布 公布 宣布
网络解释
颁布
颁布,汉语词汇。
拼音:bān bù
是指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例:颁布法令,颁布奖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