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具
yù jù
ㄩˋ ㄐㄩˋ
时代词语
词语解释
狱具
谓罪案已定。刑具。
引证解释
谓罪案已定。
引宋•秦观 《王定国注<论语>序》:“元丰 二年 眉阳 苏公 用御史言,文涉谤訕属吏狱具,天子薄其罪,责为 黄州 团练副使。”
《明史·刑法志三》:“刑部侍郎 沉应文 署尚书事合院寺之长,以书抵太监 陈矩,请宽 学程 罪。然后会审狱具,署名同奏。”刑具。
引《元史·刑法志二》:“诸狱具枷长五尺以上,六尺以下阔一尺四寸以上,一尺六寸以下,死罪重二十五斤,徒流二十斤杖罪一十五斤,皆以乾木为之,长阔轻重各刻誌其上。”
清•周亮工 《书影》卷四:“沉练川 璧 为 建安 令御史按所部,入境甫十里停舟欲拷掠人,索狱具不得。”
网络解释
狱具
狱具,汉语词汇,谓罪案已定,也指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