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àng zé
注音:ㄒㄧㄤˋ ㄗㄜˊ
繁体:象則
犹法则。
引汉•董仲舒 《春秋繁露·保位权》:“黑白分明然后民知所去就;民知所去就然后可以致治:是为象则。”《宋书·律历志上》:“笛之长短无所象则,率意而作不由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