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三院
nèi sān yuàn
ㄋㄟˋ ㄙㄢ ㄩㄢˋ
时代词语
词语解释
内三院
清官署名。清天聪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祀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康熙九年改为内阁。
引证解释
清•官署名。 清•天聪 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祀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 康熙 九年改为内阁。参阅《清通典·职官一》。
引清•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故二·五学士》:“国朝官制设内三院:曰国史,曰秘书,曰弘文,院各有学士一员。既设翰林院,以内三院为内阁,则止设阁学二员而别以一人掌翰林院事,俱兼礼侍。”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二九章:“洪承畴 虽然此时尚无官职却被指定同内三院大学士坐在一起。”
网络解释
内三院
中国清代内阁前身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枢要机构。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在盛京设立文馆命翻译汉字书籍及记注本朝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