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ào yù găi zào
注音:ㄐㄧㄠˋ ㄩˋ ㄍㄞˇ ㄗㄠˋ
我国对判处徒刑的罪犯实行的一种措施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对其进行文化、技术、法制、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同时组织他们劳动培养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