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官
jiān guān
ㄐㄧㄢ ㄍㄨㄢ
时代词语
词语解释
监官
监察或管理地方事务的官吏。
引证解释
监察或管理地方事务的官吏。
引汉•荀悦 《汉纪·惠帝纪》:“诸侯王 高帝 初置之,金印紫綬,治其监官,掌监郡县,秩比六百石,后为刺史。”
《后汉书·百官志五》:“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宋史·职官志七》:“诸镇置於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
《西湖佳话·钱塘霸迹》:“吾初起兵时与 钱鏐、刘孟安、阮结、富阳 闻人宇 、监官 徐及、新城 杜稜、餘杭 凌文举、临平 曹信,俱为都将,号称‘ 杭州 八都’。”国子监、将作监、钦天监等官署的官员。
引《旧唐书·礼仪志四》:“贷钱一万贯五分收钱,以供监官、学生之费。”
宋•欧阳修 《濮议一》:“第一札子催修营房责中书何不速了,因请每营差监官一员。”
《明史·职官志三》:“﹝ 洪武 ﹞三年改司天监为钦天监。四年詔监官职专司天非特旨不得陞调,又定监官散官。”
《清史稿·职官志二》:“并定监官升转不离本署,积劳止加升衔,著为例。”
网络解释
监官
中国古代官职之一是代表君主监察各级官吏的官吏(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