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论的意思

倍论

拼音:bèi lùn

注音:ㄅㄟˋ ㄌㄨㄣˋ

繁体:倍論

倍论
词语解释 倍论bèi lùn 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 引证解释 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引《唐律·名例》:“即以贜致罪频犯者并累科;若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贜併满轻贜,各倍论。”注:“倍,谓二尺为一尺。”长孙无忌 等疏议:“假令县令受财枉法六疋合徒三年;不枉法十四疋,亦合徒三年;又监临外窃盗二十九疋亦徒三年...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倍论bèi lùn

  • 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

引证解释

  • 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

    引《唐律·名例》:“即以贜致罪频犯者并累科;若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贜併满轻贜,各倍论。”
    注:“倍,谓二尺为一尺。”
    长孙无忌 等疏议:“假令县令受财枉法六疋合徒三年;不枉法十四疋,亦合徒三年;又监临外窃盗二十九疋亦徒三年;强盗二疋,亦合徒三年;受所监临四十九疋,亦合徒三年。准此以上五处贜罪各合徒三年,累於‘受所监临’,总一百疋,仍倍为五十疋,合流二千里之类。”

网络解释

倍论

【词语】:倍论

【注音】:bèi lùn

【释义】:1.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